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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级新生心理健康普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3 作者: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来源: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关于2023级新生心理健康普查的通知


20234月,教育部、国家卫健委等17个部门联合印发《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标志着加强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上升为一个国家战略。为了全方位保障学生心理健康,做好防控结合监测预警、健康教育、咨询服务工作,苏州校区决定开展2023级新生心理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对象

苏州校区2023级普通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二、普查时间

20231013-19日。

三、普查方式

网络在线普查,具体流程见附件。

四、普查要求

1、高度重视

充分认识2023级新生心理普查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广泛动员,要求班级全部新生参与心理普查,如果有个别学生放弃,要确保是在知晓测评全部事宜的前提下选择放弃。

2、加强领导

各新生班级按照通知要求,强化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把握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实施(各班主任可以依靠心理委员实施,各心理委员已熟知普查操作流程)。

3、追踪管理

测评结束后,心理中心将于11月下旬随机抽取部分学生进行一对一面谈,以具体了解学生的心理状况。

五、工作联络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普查负责人:汤老师,电话:62607756,地址:开太楼A233


附件:2023级新生心理健康普查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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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23年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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