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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经济法教研室教授与学生交流会成功举行

发布时间:2009-12-04 作者:法律硕士二班 赫珂珂 来源:环球ug手机版官方网站

    11月30日晚,环球ug手机版官方网站“独墅湖畔法学论坛”第十八期在研究院成功举行。此次活动既是一次法学院经济法教研室老师与学生的集体见面会,又是一场内容丰富多彩的学术报告会。史际春教授、朱大旗教授、王宗玉副教授、吴宏伟教授带来了精彩的演讲,徐孟洲教授、环球ug手机版官方网站全体法学研究生参加了本次活动,徐阳光讲师担任主持人。
    史际春教授曾为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作报告,在本次论坛中,史际春教授用其独具风格且包涵思辨性的语言,解读了经济法的本质和经济法在社会生活和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史际春教授指出,经济法是一门新兴学科,是社会化条件下公共管理渗透到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及法治的产物,是社会合作的产物,是法和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公法和私法融合产生的社会法。他强调,当形式正义和实质正义、个体利益与整体利益发生冲突时,经济法中的实质正义和整体利益本位思想,以及自由和秩序、社会与政府良性互动的理念,在经济领域中就显得特别地重要。
    朱大旗教授对如何学好税法向同学们提出了四点建议:第一,要多视角、跨学科地来看待税法问题。第二,要准确把握实然税法,了解税法的发展历史和我国现行税法的具体制度规则。第三,要研究应然的税法,掌握税法的原理和理念,在立足中国国情同时借鉴国外的税法经验,为我所用,完善我国的税收法治。第四,要掌握税法中税种的准确分类,运用税法构成要素院里,来学习具体的税种法律制度,正确理解不同税种之间的复杂关系。
    王宗玉副教授重点讲解了合同陷阱及其预防的问题,包括:预防对方当事人没有履行及资信能力,预防对方当事人没有营业执照、超越经营范围,认真保管及正确使用自己的公章、介绍信,注意合同签订人要有法律知识及人品可靠,注意合同条款含糊不清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注意合同的形式合法性,预防合同中产生重大误解及合同欺诈,注意合同履行的陷阱等。
    吴宏伟教授重点谈了学习经济法学与学习传统部门法例如民法、行政法、刑法学之间的差异,并祝愿同学们生活快乐,在学术上取得优异成绩。
    在互动环节,各位教授回答了同学们的提问。徐孟洲教授在总结发言中指出,今年经济法年会的主题是“金融危机与经济法”,希望同学们多看看年会的资料,并进行自己的思考。希望同学们珍惜学习机会,充分利用学术讲座与学者教授们进行交流。
    此外,据徐阳光讲师介绍,此次经济法教研室教授是借在南京开会的机会,来到苏州和同学们进行这样一场丰富多彩的报告会,此前已有王利明、莫于川、王欣新等多名教授给同学们作讲座。据悉,近期吴宏伟教授还将专门给同学们做“竞争法与市场经济”的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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