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政府 |
专业 | 不限专业 |
学历 | 本科生毕业, 硕士生毕业 |
备注 | 宁波市江北区面向“985工程”高校选拔优秀学生干部简章 为适应我区转型发展要求,培养一支善于做群众工作的社会管理型干部,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拟在列入全国“985工程”范围的重点高校中,选拔一批优秀学生干部充实到区属部门和街道、镇机关工作。 一、选拔指标: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30名。 二、选拔对象和条件 (一)选拔对象:列入国家“985工程”范围的重点高校“一本”全日制2011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和委培生)。 “一本”全日制本科生是指通过高考统招直接进入以上范围内重点高校“一本”专业的学生,不包括通过专升本、从“非一本”专业或二级学院选拔等渠道进入“一本”专业学习的学生。 (二)选拔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曾担任学院及以上党团组织负责人、学院及以上学生会干部(院级正部长及以上或校级副部长及以上)、校级社团联合会学生干部(校级副主席及以上)1年及以上; 3、曾获学院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团干部等荣誉称号; 4、本科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户籍、专业不限。 三、选拔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方法及程序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1年5月3日10时―5月6日17时 网址:宁波考试网(www.nbks.net) 具体办法:报考人员登录宁波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选择进入“宁波市江北区面向985工程高校选拔优秀学生干部网上报名”,注册个人信息(仅注册不报名无效),如实填写报名表及相关材料信息。逾期将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组织人事部门将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可于5月9日9时―17时在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不足选拔指标5倍的,将酌情核减选拔指标。 3、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从5月10日10时―5月11日17时可从报名系统中下载准考证。 (二)考核测试 主要由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考核测试。具体办法如下: 1、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时间180分钟,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即为资格复审和面试对象。 笔试时间定于2011年5月14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组织人事部门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带的证件和材料为: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职务证明、相关荣誉称号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1份。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的,均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3、面试 对入围面试人选由专家组进行现场答辩测试。答辩成绩占总成绩的40%。答辩结束后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拔指标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面试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由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核 考核主要由组织人事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采取等额方式进行。考核办法将根据有关规定另行制定,主要对考核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能力、工作能力等进行考核。 四、聘用及有关待遇 考核结束以后,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由组织、人事部门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和拟聘用单位,按有关程序报批及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时报到或按时取得学历证书或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根据国家和省市规定实行聘用制。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见习期,见习期期间人事关系由区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代理,见习期满后由组织人事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进行见习期考核,考核合格者人事关系转入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者自谋职业。 五、其他 1、由于体检、考核等原因造成拟录用人员空缺的,由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共同商定是否递补。 2、本次招聘录用工作咨询电话:江北区委组织部0574-87668132;江北区人事局0574-87668183。本次招聘录用工作监督机构:中共江北区纪委,电话:0574-87668154。 3、本简章由江北区委组织部、江北区人事局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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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人数 | 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