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中区区属国有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吴中区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实施吴中人才计划的若干意见》和《吴中区区属国有公司人员录用暂行办法》精神,为助推区属国有公司转型升级和快速发展提供人才保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3名工作人员,现将相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像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所需基本条件、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岗位、人数、具体条件见附表。
三、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请将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学历证明、户口本、身份证、相关证书复印件等资料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进行报名。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
(二)邮寄资料报名:
(三)电子邮件报名:
报名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条件符合者,将另行通知考试,应聘材料由招聘单位统一保管,恕不退还。
四、考试
条件符合者将通知参加4月中旬笔试,4月下旬进行面试和专业测试,按笔试、面试合计成绩(笔试占30%,面试和专业测试占7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人员,考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政审
进入体检的人选按合计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查。因考生体检、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替补。
六、录用及待遇
体检合格后将按相关规定办理试用、录用手续,待遇享受所录用公司同等岗位工作人员相同待遇。
本《简章》由中共苏州市吴中区国有资产委员会、苏州市吴中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65282934。
详情请登录以下网址查询:
http://www.sndhr.com/SNDHRWeb/InfoDetails.aspx?InfoID=3153
中共苏州市吴中区国有资产委员会
苏州市吴中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